說起,8、90年代兩岸三地最紅的女演員。
除了林青霞,大概就是王祖賢了吧。
關于王祖賢,江湖上一直流傳著的,都是有關她顏值的傳說。
以至于當年宣布退出娛樂圈這事,成了多少影迷這麼多年來的心中隱痛。
這不,都已經退出娛樂圈16年了,她的粉絲們還依然時常掛念她。
甚至關心:
一個女明星,不拍戲無代言,沒嫁入豪門,不是富二代,沒分得遺產,在國外獨居16年,她真的不缺錢嗎??
既然大家有了這個疑問,我們就試著解答一下。
一起看看今年53歲的祖賢女神,到底缺不缺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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片酬
想要知道王祖賢現在缺不缺錢,就得先知道,她當年到底賺了多少錢?
王祖賢出生在一個體育世家,父親曾是台灣籃球隊最年輕的球手。兩個哥哥也都從事的是跟籃球有關的工作。
所以,不愛學習的王祖賢,能想到的第一個逃避課業的理由就是:去打籃球。
不同于其他明星被星探發現的經歷,王祖賢是被運動品牌愛迪達在籃球場上發現的。
那年,她15歲,長這樣。
高挑,白皙,青春洋溢,簡直就是現實版赤木晴子。(怪不得能入得了愛迪達「爸爸」的眼)
和愛迪達的合作,使王祖賢正式踏入了廣告圈,並開始自己賺錢。
這部戲的片酬現在已經不可考,但該片在當年卻一舉入圍了台灣金馬獎。
當年的金馬獎,還是兩岸三地最具含金量的一場電影人的盛宴,有影響力的大佬必定會參加。
當時邵氏的方逸華,在影展上看了王祖賢之後,立刻決定簽下她。
可王祖賢在台灣,已經和高達公司有了經紀約。
于是方小姐,果斷以28萬港幣的價格買斷了這份合約,將王祖賢順利帶回了香港。
回香港後,邵氏為了宣傳王祖賢,也是不遺餘力。
1985年自1月起,邵氏就在香港各大捷運站,懸掛了王祖賢的巨幅幻燈彩照。
所屬的劇院,更是不間斷播放她的三段宣傳片。
況且《再見七日情》是1985年的電影,5萬也是當時的報價。
1986年、1987年的片酬,大機率已經不可能是5萬港幣了。
有了《倩女幽魂》的加持,王祖賢勢如破竹。
她一年僅納稅就超過了百萬。(收入則至少在800萬以上)
1990-1993年,這4年,王祖賢又接連拍了33部戲。
這一時期,王祖賢的片酬高達200萬,33部戲的片酬,則高達6000多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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