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梅和丈夫張強已經結婚了三年,兩個人有一個女兒。結婚時,他們是白手起家。後來靠著努力和勤快做生意,不但在短短的時間在城里買了房子車子,還攢下了一筆60萬的存款。生意很好,一家三口的日子很幸福。這讓林梅感到特別地滿足。因為當初爸媽堅持反對自己嫁給老公,可才三年,她就用行動證實了自己的實力。
原本攢下的60萬,林梅是打算再買一套學區房,給女兒傍身。可她還沒來得及去看房買房,小叔子要結婚就打破了她的和諧生活。小叔子準備結婚,無奈囊中羞澀,結婚的各種支出他負擔不出,更別說買房子。
公婆心急如焚,于是就帶著小兒子去求大兒子兒媳幫忙。他們知道大兒子兒媳最近生意不錯,幾十萬還是能拿得出來。而張強聽完爸媽的求助后,也覺得是自己的弟弟,應該去幫,就一口答應了拿60萬。但林梅不同意,兩人因此大吵了一架,而林梅最終還一氣之下帶著女兒回了娘家。
結果就在林梅回娘家這段時間,張強抗拒不了自己爸媽的求助,瞞著妻子拿出了自己家60萬積蓄,給弟弟買房結婚了。有了這60萬,弟弟很順利買了房子和車子,也順利結了婚。而遠在娘家的林梅,在得知了丈夫瞞著自己花了60萬給小叔子買房后,徹底心寒了。
林梅匆忙趕回家,把失婚協議書甩到丈夫面前,讓他給回她30萬,還說這是夫妻共同財產,失婚了應該一人一半。可張強覺得林梅就是無理取鬧,大驚小怪。自己的弟弟結婚,作為哥嫂的,怎麼也不可能袖手旁觀。現在只不過是給60萬,又不是上百萬,沒必要折騰失婚,讓人看笑話。
林梅聽到丈夫的話,內心憤怒不已。她沒想到,自己在這個家里,還只是一個外人。她無法容忍,直接對張強說,咱倆失婚,你去跟你弟弟過吧。說完,還規定了張強還30萬的期限,還發了狠話,不在限定時間還錢,她就打算動用法律的武器追回30萬。
聽到這,張強才開始慌了。他求著林梅原諒,可林梅早就被他的自私傷透了心。只是林梅心疼女兒才兩歲,就要面對父母失婚的現實。林梅很糾結猶豫,雖然她很氣憤,可走到今天這一步,她也百般不愿意。可是再不愿意,又有什麼辦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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